时间:2023-03-21 13:36:41 | 浏览:405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袁野绘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对健康普遍关注的心理,以国家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医疗团队等名义,通过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手段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夸大宣传保健品等功效,诱使老年人高价购买非法药品、保健品,获得巨额非法利益。日前,记者从市法院获悉一案例,法院认为此类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判决退货返款。
参加免费旅游体检
吴某今年70岁,他参加过一个由白某组织的免费老年旅游团。旅游过程中,白某组织旅游团来到一家温泉度假村的医院体检。吴某说,他体检后,案外人范某给他出具了1张药品使用处方签,建议他购买一款保健品疏通血管。后在白某的带领下,吴某来到一家保健品店,在该保健品店,工作人员董某某对其产品夸大宣传,并承诺半年无效可退款。在董某某极力推荐下,吴某购买了3盒该保健品共计24000元。吴某取得1张收款人为保健品店简写、金额为24000元的工商服务业统一收据。后经查,该保健品店未经合法注册,吴某亦无范某、董某某的实际身份信息。
吴某服用该保健品半盒之后,以无药效为由要求退货返款,无果后,吴某将白某告上法庭。
高价买“药”无法退
吴某曾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所让白某写下事情经过:“8月,我们带领顾客到某温泉度假村医院旅游疗养,其中有位叫吴某的顾客在医院购买了价值24000元的药品……吴某想把在医院购买的药品退回,但该产品是在医院购买的,我也无法协调退货,因为产品不是在我店内购买的,我也多次和医院沟通过,无果。”
吴某反驳说,其将购买保健品的钱款交给了保健品店,自然要向保健品店要退款。
白某辩称,他不是保健品店的投资人,只是店内工作人员,这个店也不经营了,吴某不应该找他,因为事情经过和他没关系,他只是在当中帮助了吴某。
法院判决退货返款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白某及相关案外人共同组织吴某旅游、看病,在获得吴某信任后,夸大保健品功效,向其高价出售所谓药物,并承诺半年无效可退款。在吴某以无药效为由退款时则相互推诿不承担退款责任,吴某购买案涉保健品的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案涉交易行为明显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社会危害性,对此类交易行为应予坚决打击。白某否认其系案涉药物(保健品)的出售方,并称其系出售方的工作人员,但白某未能说明其劳动报酬、工作提成的获得方式,亦未说明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在此情况下,根据案涉交易模式的行为特点及一般公众的朴素认知,白某应系不法商家团体中的一员,其对案涉交易行为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应明确知情,且其通过案涉交易行为,获得不法利益已具有高度盖然性。不法商家团体中的任何知情一员均系案涉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并负有返款义务,吴某可就其认知的成员要求退货返款。市法院判决白某给付吴某24000元。
法官说法
坚决打击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交易模式
本案系老年人受不法商家诱导,高价购买非法药品、保健品,要求退款而引发的案件。案件难点在于老年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因缺少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致使其在举证环节上存在不完善。在符合一般公众认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对老年人合法利益依法予以保护。同时,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人民法院应坚决打击此类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交易模式,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不法商家整个团体予以整体性的否定评价,并使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同时提醒老年人,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存相关交易凭证,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周贤忠 通讯员 朱闻天、曹佳
本文来自【沈阳日报-沈阳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5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姜泰阳)武汉市民赵先生与梁某、刘某签合同合伙炒股,结果赔个精光。在合同履行的3个月中,赵先生共向梁、刘支付利息67万元,还追加了保证金34万元。后因证券账户市值触及预警线,赵先生无力追加保证金,梁某通知赵先生后将账户平仓,取出自己投入的120万元并修改了账户密码。
利用离婚冷静期,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危机,通过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改变了过去通行的对初次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无法定离婚情形时,径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简单做法。湖滨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中,积极尝试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具体分为案件审理中和结案后两个阶段,审理中一般为7至15天,结案后一般为三个月,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一次。
被告闫女士辩称,其同意离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求黄先生支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理由是黄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多人存在婚外情并同居的行为。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黄先生已构成与他人同居,但该行为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严重违反,足以对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损害,黄先生对此存在重大过错,因此,闫女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妻子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主张应获得经济补偿。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男方向全职在家照顾女儿的女方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案件回顾林某与妻子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00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乔宇飞 郭 玺)妻子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主张应获得经济补偿。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男方向全职在家照顾女儿的女方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双方都请求法院把两人名下唯一一套价值160万元的住房判给自己,自己给予对方一定补偿。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子是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要内容 两人只有一套房子 都想要,怎么办。近日,南通中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
为了照顾女儿和身患疾病的母亲,妻子遂辞职在家成为了一名全职主妇,后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主张应获得经济补偿。近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依法判决男方向全职在家照顾女儿和母亲的女方支付经济补偿15万元案件回顾林某与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
来源:法务之家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人民法院报记者丁力辛摄 近日,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西柏坡人民法庭利用“‘冀’时调”在线调解平台调解一件离婚纠纷案,在河北法院视察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旁听了调解。“‘冀’时调”在线调解平台于2020年7月在河北全省启用,法官利用网络视频调解纠纷,当事人通过微信接受调解,当事人不出家门就可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