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21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时间:2022-09-08 15:26:55 | 浏览:570

今天上午,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莫子兰等21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盘古组部分村民认为,广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该村生产经营导致当地的环境受到污染,这些村民经常在该村微信

今天上午,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莫子兰等21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思安村盘古组部分村民认为,广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该村生产经营导致当地的环境受到污染,这些村民经常在该村微信群内及聊天中以矿山有污染问题为由,号召其他村民一起与某矿业有限公司对抗。

时任思安村村委主任的被告人莫子兰利用盘古组部分村民对矿山有意见,向矿山索要赞助费用于村里建设。被告人莫子兰、罗火培等人通过被告人黄敏宏、李汝凡、莫杰均等人纠集起多名村民,并煽动上百名村民去矿山闹事,以达到逼矿山停工,将矿山赶走的目的。2017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7日、11月12日,被告人及一些村民先后对矿业公司的办公楼、厨房、宿舍、车辆等进行打砸,导致矿业公司财物损毁,价值共计5.037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子兰、罗火培、黄敏宏等21名被告人为达到迫使矿业有限公司停工、将该公司赶走的目的,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经营,情节严重,且罔顾公安机关在现场并多次劝阻,对抗公安民警执法,扰乱了正常社会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梧州市万秀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情节、犯罪后果、认罪态度,依法对21名被告人判处刑罚。被告人莫子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罗火培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黄敏宏等19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缓刑。

记者:梧州中院 罗豪 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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